【重要公告】取消教育部定額減免改領政府其他部會補助

教育部為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之差距,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補助私立大學學生學雜費每學年3.5萬元,每學期1.75萬元。

本國籍日間學士班學生及進修學士班均符合資格接受補助(不含延畢生),不需申請。

日間學士班註冊繳費單上應繳金額將直接扣減1.75萬元。

進修學士班每學分之學分費減免50%,一年最高減免3.5萬元(一學期1.75萬元)。

 

本補助方案依規定不可重複請領學雜費減免政府其它部會提供之各類助學金,僅能擇一補助

 

取消定額減免改申請政府其他部會補助

如欲取消定額減免17,500元補助,改申請政府其他部會補助(如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ROTC....等),請學生本人至生活輔導組櫃台臨櫃辦理,並於當日繳回17,500

元補助,4/25起不再接受變更申請。

業務承辦人:

黃雅足     電話 04-23590121-2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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