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保險常見問題Q&A

Q:平安保險如何申請?

A:1.事故當學期有繳交平安保險費者,因意外門診、疾病(手術及住院)等,可申請保險理賠。

2.申請期間:事故發生日起兩年內。

3.請附診斷證明書正本、收據(若是影本須加蓋醫院收費章)、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連同理賠申請書送交生輔組。

4.如意外傷害造成骨折者,另需檢附X光片。

5.如患惡性腫瘤醫療者,另需檢附病理報告。

6.精神疾患住院者,另需檢附相關疾患住院病例及護理紀錄。

 

Q:休學是否可以保學生保險?

A:1.學生休學期間仍保有學籍,依學生團體保險條款可以加保學生團體保險。

2.如欲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請於當學期開學3週內至生輔組辦理休學加保作業。

 

Q:可以放棄加保學生平安保險?

A:可以,依教育部法規規定由家長簽署切結書,但已成年之學生,由學生本人簽署切結書,學校應以書面將學生不參加學生平安保險之情事通知家屬。

 

Q:Covid-19確診是否可以申請學生平安保險理賠?

A:學生團體保險沒有防疫條款,但疾病住院可以申請住院日額保險理賠。

確診者若居家照護不能申請理賠;若確診住院,可以檢附診斷證明書正本、隔離通知單、解隔離通知單連同理賠申請書郵寄或送至生輔組辦理。

自111/12/26(含)起確診新冠肺炎者,取消「集中檢疫所」及「防疫旅館」之放寬認定,保戶都需實際入住醫院接受治療,並依條款約定辦理理賠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