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_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發放通知

配合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試辦計畫(114.12.23來函),鼓勵清寒學生力爭上游、學業表現優異,並透過每月發給獎學金的方式,讓更多優異表現的清寒學生獲得政府實質上的協助,期以正向、積極、自信的態度,在高等教育人才培育的階段進一步翻轉人生。

本獎學金補助對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學籍條件

就讀本校日間部或進修部學士班二年級以上之本國籍學生。但不含休學生、延長修業年限之延修生、碩博士生、學士後學系(學位學程)學生及外國學生。

二、經濟不利條件(以下擇一)
(一)申請學雜費減免經教育部審核通過者,惟減免身分限於下列類別者: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原住民學生。
(二)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經教育部審核通過者。
(三)懷孕學生及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四)獲本校老師推薦並經校內行政程序完成核備之學生,且該年度有申請執行本校勵學基金計劃相關學習機制。

⚫ 家庭突遭變故之學生。
⚫ 其他有實質需要,為隱性經濟不利之學生。

三、成績優異條件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以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為準,學業成績班級排名前30%以內,且操行分數須達85分以上,並未受申誡(含)以上處分者,始具本獎學金第一階段審查資格。

(二)第二階段擇優審查

符合前款第一階段資格之人數,若超過教育部當年度核定之獎學金名額,或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後仍有名額或經費餘裕時,得由獎學金審查小組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訂定具體評量原則,辦理第二階段審查,排序擇優核定受獎名單。

 

本學年度獎學金採學校主動比對名單審查資格,近期將會發送審核通知,請同學留意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