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13-1 學雜費減免實施公告-限符合申請資格者

教育部為幫助學生安心讀書、減輕就學負擔,只要你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申辦資格」,就可以申請部分或全額的「學雜費減免」,詳見網頁說明https://stulife.thu.edu.tw/web/page/page.php?scid=4&sid=3

 ※本校學生於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就學優待減免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僅提供本校及教育部、財政部相關作業使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時間

►舊生:113年6月17日(一)至113年7月19日(三)止,採線上申請。

►新生:113-1新生及轉學生(有正式學號),113年6月17日(一)至113年9月6日(五)止,線上申請。

♦本校轉系生請系統轉為新系所後再申請。

♦五年一貫生比照新生,請取得碩士班學號後再申請。

【申辦程序】

教育部規定每學期末需向學校提出申請,詳讀當學期申請公告內容,並確認符合學雜費減免類別(請至相關法規參閱)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申請,填寫後列印申請書(含切結書)並簽名,可直接線上上傳相關文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