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本學期就學貸款的同學請注意

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20萬的申貸同學,4月9日前需提送佐證資料至生輔組,供教育部審核。未提送或未通過者,4月11日前至總務處出納組補繳註冊費。教育部查核家庭年所得總額與學貸申請通知書請至個人tmail 信箱查收,紙本均郵寄通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