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轉知新加坡將加強取締電子煙,經陸海空關卡入境者倘攜帶電子煙將被罰款,請前往新加坡之教職工生注意!

新加坡禁止進口、分銷或銷售電子煙,新加坡衛生部與其他政府單位已強化境內電子煙管理措施,包括於海陸空關卡加強檢查,強化網路銷售、廣告之監測與取締,並於公共場所加強取締使用、擁有電子煙者。

寒假將屆且連假期間旅遊頻繁,教職員工生如前往新加坡,應遵循當地之電子煙管制法令,依據新加坡菸草法令,進口、分銷或銷售電子煙是違法行為,初犯者最高可被罰1萬星幣(7,500美元),或最長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最高可被罰2萬星幣(1萬5,000美元),或最長1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持有、使用及購買電子煙者,最高可被罰2,000星幣(1,500美元)。

我國「菸害防制法」自本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已將電子煙歸類於類菸品全面禁止,學校教職員生出國返臺時,勿將類菸品、指定菸品攜帶入境,以符「菸害防制法」規範。有關類菸品、指定菸品之危害資訊及衛教資源,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置之「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以及「健康九九」網站(https://gov.tw/q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