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辦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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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功、小過以下之奬懲案件: 獎懲建議表經單位主管簽核後送交生輔組,簽請學務長核定後登錄於獎懲系統。 大功、大過(含)以上之獎懲案件: 將獎懲簽呈設定決行層級至校長,並會辦學務處生輔組,由校長核決後,提送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決議之。 |
|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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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簽呈(大功、大過以上獎懲案件) 2. 獎懲建議表 3. 相關佐證文件 |
| 【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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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獎懲辦法 |
◎如對業務上有所疑問,請洽生輔組,本校電話04-23590121轉分機23103
◎本校於學生獎懲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僅提供本校相關作業使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